婚前买的房子和车,婚后要一起还,所以其中一个带上女方名字过分吗
婚前买的房子和车,婚后要一起还,所以其中一个带上女方名字过分吗
依据物权法的规定,谁买的房产,房产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,谁就对该房产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,买卖权,赠予权和处置权,这是合法的房产,受到法律保护的。
又依据婚姻法的规定,男女自领结婚证,共同生活之日起,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,在婚姻期间内,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。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,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。对共同财产,双方有平等的使用权,买卖权,赠予权和处置权。
婚姻法同时认可,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的。婚前财产的确权不因婚姻而改变它的确权性质,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,能得到法律认可,就受到法律保护。
现在回到正题来答复你,婚前男方出首付和之前的还贷,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。婚后还贷部分,无论是用夫妻哪一方收入还的贷,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。也就是说,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占比例不同罢了。
婚后还贷部分,无论在房产证上的确权是谁的名字,依法认可为夫妻的共同财产。在还贷期间,要想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是不可能的,还贷完成后,再加上女方的名字,才是合法的顺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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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男方出首付和之前的还贷,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。婚后还贷部分,无论是用夫妻哪一方收入还的贷,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。也就是说,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占比例不同罢了。
婚后还贷部分,无论在房产证上的确权是谁的名字,依法认可为夫妻的共同财产。在还贷期间,要想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是不可能的,还贷完成后,再加上女方的名字,才是合法的顺序。